本校的戲劇教育著重發展學生八項藝術能力。
八項藝術能力指標如下:
感官開發(The Power of the Senses):
包括視覺、聽覺、觸覺、嗅覺等不同感官的能力,對周遭環境的觀察, 對事物的專注力等。
創造力與想像力(The Power of Creativity and Imagination):
這是戲劇教育裏最重要的能力之一。讓學生在過程中激發創意與想像,鼓勵學生有屬於自己的原創作品。
語言能力(The Power of Linguistics):
基本聲音運用、口齒清晰的能力、說話表達的能力、語言運用、文字理解能力等,各種與語言有關的表現。
自我認識(The Power of Introspection):
包括對自己個性的了解、情緒的處理、認識自己的興趣、能夠自我檢討及省思的等能力。
音樂能力(The Power of Music):
除了欣賞音樂的能力之外,還包括對音樂、旋律、節奏的敏感度和反應,聲音模仿、歌唱等能力。
美感統合與表現(The Power of Presentation):
在戲劇中很多時候都須要將創作的作品呈現或與人分享。這裏包括對於意見能統整化的能力有關。
肢體運動能力(The Power of Movement):
包括對身體的認識,展現、速度、平衡、身體控制能力、動作發展能力,身體與音樂 、節奏之間的關係等。
人際關係(The Power of People Skills):
戲劇是共同參與的藝術,須要學習人與人之間的溝通、合作、尊重、培養默契、解決衝突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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